發布時間:2020/11/6 11:19:26 信息來源:(合約采購部 羅嫻舒) 瀏覽次數:10911
今年9月底,我有幸參加了由中國招標投標采購培訓網組織的為期兩天半的國有企業招投標專題培訓,培訓內容涵蓋了國有企業采購人主體責任及風險防范、國有企業非必須招標制度規范等。毛林繁博士、陳川生教授、資深招標師盧海強等三位主講老師精彩的分享,讓我進一步加深了對招標采購工作的理解和認識。
一、學習了解國有企業的采購風險及應對措施
采購風險分為兩大方面:一是采購締約不能或不當;二是合同履約不能或不當。采購締約不能或不當引起的原因通常有幾種,包括:招標人對采購范圍表達不準確、技術要求不清晰;投標人投標不誠信,例如低價中標高價索賠、拖延工期增加費用等。
面對以上風險,需要國有企業投標人進一步完善招標采購文件及合同模板,在合同條款中對投標人的行為進行界定,增加對應的違約責任條款。此外,還需招標人對供應商進行必要的考察和管理,選取優質供應商入圍入庫,才能實現采購人與投標人的共贏。
二、進一步加深對招投標法律體系的認識
如果把采購活動比作一場博弈游戲,那么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是這場博弈游戲中需要遵循的游戲規則。現行有關招投標的法律體系以國家頒布的《招標投標法》為核心,輔以國務院頒布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行政法規;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頒布的《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行政法規以及企業自身根據法律法規制定的采購管理制度及章程。
在以上法律法規體系的約束下,國有企業要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從小采購到大采購管理理念的轉變
2020年6月10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編制的《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規范》團體標準在北京發布,于2020年6月16日開始實施。在此之前的2019年4月,《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發布。二者相輔相成,填補了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體系的空白,共同構成國有企業采購管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
傳統的小采購是競爭發生利潤轉移的行為,企業的采購管理行為僅圍繞總成本做文章,主要是缺乏對供應商的關系管理;《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規范》是從一個大采購的角度出發。而大采購是雙方合作創造共贏,是一種新的管理理念,既要注重把供應商打造成在行業及社會供應鏈中提供全面價值的供應商,也要注重提升企業在行業及社會供應商群體中獲取全面價值幫助的能力。大采購管理理念有利于提高企業在行業中的競爭力,有助于企業加快發展步伐。
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全球經濟受到了不少打擊,對各行各業都有所沖擊。作為軌道地產公司合約采購部員工,需要保持危機意識,不斷學習相關知識,提高自身競爭力,在服務公司、服務社會的前提下,實現自我價值。